发布日期:2024-09-14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以上申请材料由考生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图片,可通过对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生成,上传电子版为pdf或jpg格式,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1M。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以及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即日起至9月27日,申请人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的“推免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sadmission.bjtu.edu.cn/recommend/signin/)进行预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每个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参加9月22号考试的考生,需在9月17号前在预推免完成报名。若需增加其他复试批次,再另行通知。
※已报名参加我院夏令营的同学仍需在预推免系统报名和确认。
(3)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后,申请人(含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和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8日9:00开通,如开通时间有变化,以最终实际开通时间为准。
※已通过预推免考试的同学仍需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接收我校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我院将在网上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首次复试时间定于9月22日全天。若需增加其他复试批次,再另行通知。
*参加9月22日复试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9月19日17:00前在预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推免考试,我院将根据回复情况安排考场。如不回复,视为放弃。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申请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1)申请表(需有申请人签字、学校教务部门或者学院盖章)
(2)个人陈述表(需有考生签字)
(3)设计作品原创证明(见附件)(需有教务部门或者学院盖章)
※1、2两项材料在我校招生系统内填写完成后下载。
4. 申请人复试前通过我校“推免缴费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recommend/signin_new/
四.复试安排(具体流程于考试前于学院网站公布)
推免复试考核形式为现场面试。
面试内容如下: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文献阅读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
(2)综合素质面试,分为自我展示和评委问答。
自我展示环节,考生需进行PPT展示(3分钟左右),内容为个人简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个人设计作品集展示。
注:作品集需附设计作品原创证明(模板见附件),加盖学院或教务部门公章后将扫描件附在PPT中。
评委问答环节通过口头问答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内容包括: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此外,也将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录取说明
1.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认拟录取名单。相同成绩情况下,参加过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同学优先录取。
2.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各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 推免生一旦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
4.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次年的四至六月份关注我院网站,查看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
6.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邮箱:jyyz@bjt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受理申诉规定时限内向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口头申诉、超出申诉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考生接待电话:010-51684824
联系邮箱:jyyz@bjtu.edu.cn。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