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3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以及《北京交通大学2022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线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统考招生计划

建筑学(学硕)

081300

7

城乡规划学

083300

11

设计学

130500

7

建筑学(专硕)(全日制)

085100

24

艺术设计(全日制)

135108

11

    注:招生人数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第一志愿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单科及总分分数线,且排名在我院规定的复试分数线之内,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2022年我院统考生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报考专业

专业

代码

总分

单科分数

英语

政治

专业课1

专业课2

建筑学(学硕)

081300

279

38

38

57

57

城乡规划学

083300

331

38

38

57

57

设计学

130500

363

40

40

60

60

建筑学(专硕)

(全日制)

085100

351

38

38

57

57

艺术设计(全日制)

135108

382

40

40

60

60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1、学院发放复试通知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系统中给符合各专业(方向) 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如考生无故缺席复试,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确认复试与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复试确认等操作,未经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以上操作的一律不得录取。

3、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327日上午8:00前)通过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系统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照片、大学本科成绩单PDF文件(成绩单须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照片;我院对考生学籍学历审核以研招网审核结果为主,如审核过程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个人展示PPT文件(需提前拷至考生电脑里)参加面试,我院在面试时采用“考生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照片和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

    特殊类型考生的证明材料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327日上午8:00前)将以下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邮箱(manzh@bjtu.edu.cn)审核:国防生、军人须提交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以上需留存原件的材料待复试结束后,由考生邮寄至学院,邮寄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考核方式

    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形式。

四、网络复试平台

    我院将以腾讯会议为“双机位”复试平台,同时以微信、腾讯QQ为备用平台。考务组负责提前为复试小组确定好考核场所,准备所需的笔记本电脑(安装相关平台软件,人脸识别系统等)、麦克风、摄像头及相关的录音录像设备,复试考核前做好相关硬件、软件及网络环境的测试工作以及使用培训工作。参加复试的老师需要提前准备相应的电脑设备,安装相关复试平台,并主动接受工作培训。

五、网络复试流程

    1.每人复试的时间为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自我陈述、专业知识问答两个环节。

    2.考生参加面试时,需依次进行“候考区线上候考、面试考区考前检查、面试考区正式考核、考核结束退出考区”等四个步骤(示意图如图1所示)。

1 考生复试流程图

      ① 线上候考:330日下午15:30-17:00,由考务人员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线抽签,决定面试顺序。331日上午8:45,考务人员与面试考生取得联系,按照面试顺序进入候考区。考务人员需提前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并向考生告知《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告知书》内容。待考生答复“已知晓告知书内容”后,听候考务人员安排,按顺序进入面试考区。

      ② 面试考区考前检查:331日上午9:00,面试正式开始。考生进入考场后,主考官会要求考生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要求考生360度展示所处的面试环境,询问是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是否同意(1分钟)。

      ③ 面试考区正式考核:每位考生有4分钟的自我陈述环节(可通过PPT展示个人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发展愿景)。

主考官按事先约定的顺序,指派一位老师从命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命题,每组包含4道专业知识题。考生需针对考题分别回答,允许考生有一次换题机会。答题时间(10分钟)。

外语考官随机抽取外语试题,由考生朗读并进行口头翻译。外语考官可结合试题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

      ④ 考核结束退出考区:主考官通知面试结束。面试结束后,考生直接退出考场,并不得重回面试考区和候考区。


六、复试时间、地点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组评委不少于5人,秘书1人。各组评委由随机抽签产生。

    2、考务工作人员会提前与考生取得联系,由考生随机抽取答辩顺序,确定答辩时间。

    32022330日下午1530-1700,学院就面试问题提供网络答疑、设备调试及面试流程演习。

    42022330日完成考生心理测试。学院将于330日将心理测试链接发送到考生个人邮箱(以学校招生系统考生填报的邮箱为准),考生应按邮件要求按时完成素质测评工作,具体时间以心理测试邮件通知为准。

    520223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正式复试。

七、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名单将根据复试成绩分数线、考生成绩以及专业要求确定。

八、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及格分为132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满分6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60分。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指定不少于3名具有外语能力的人员各自打分后取平均分,专业及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各自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十、调剂工作

    我院不接收调剂。

十一、录取原则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其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为录取依据。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累加形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如总成绩相同,则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考生查询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一志愿考生查询复试名单时间为323日,查询网址为建筑与艺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saad.bjtu.edu.cn/)。

    考生查询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为41日,查询网址为建筑与艺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saad.bjtu.edu.cn/)。

十三、考生须知

(一)考试前考生要确保考试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1、须备有安静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复试。

     2、须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要提前测试网络环境,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

    3、须备有支持双机位模式的电脑(带摄像头和音频)、智能手机(手机须有充足电量)、手机支架等。面试时,考生需两台设备同时进入腾讯会议室。一台设备(第一机位,电脑)从考生正面拍摄,用于和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交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智能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的位置拍摄,用于拍摄考生所处复试环境(要保证考生第一机位电脑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双机位”镜头显示的考生画面如图2所示。要求“双机位”两台设备中至少有1台设备可移动,以便在开考前360°旋转查看四周环境和复试桌面。


镜头一

镜头二

2 双机位”镜头显示的考生画面

    4、第二机位(智能手机)在正常面试期间,需保持静音。一旦网络故障,第一机位无法进行正常面试,考生需取消第二机位静音功能,使用手机微信视频通话功能进行面试。

    5、须备有麦克风、摄像头等可进行正常视频通话的设备,摄像头可以进行360度旋转以便在开考前让工作人员查看四周环境,包括桌面。

    6、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腾讯会议、微信及腾讯QQ等社交软件,并配合学院进行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7、考生可随身携带黑色签字笔及空白A42张,用于构思问题答案。考试开始前,需向镜头展示空白纸的正反面。考试结束后,需在镜头前销毁有字的纸张,不得将其带出考场。

    8、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个人展示PPT文件(含个人作品集,文件不宜太大)。

    9、复试环境还需考虑网络故障情况下的备用通讯设备,如手机和固定电话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复试机会。复试期间如果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工作人员会启动手机或电话面试方案。复试过程中,考生需在网络、移动手机、固定电话等三种通讯设备中,至少要保证一种设备畅通,如果三者皆不能保证,造成复试无法进行,后果由学生自负。

(二)考试期间考生要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前360度展示个人面试环境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且进场前,须提前把个人会议名称改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第一机位的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需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8、复试期间如果网络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工作人员会启动手机或电话面试方案。

    9、考生禁止非面试时间段进入会议,面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出会议,且退出去后不允许再返回。考生需事先在招生系统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

10、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如考生违反以上考场规则,视为考试违纪,取消复试成绩。上述规定,建筑与艺术学院保留解释权。

    (三)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作弊。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四、考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学院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初试成绩等信息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学院网站(网址http://saad.bjtu.edu.cn/)。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受理申诉规定时限内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口头申诉、超出申诉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邮箱:manzh@b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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